澳大利亚:游泳和漂浮辅助设备的全新强制性安全标准
2017年12月19日,澳大利亚联邦立法注册登记处载入一项全新游泳和漂浮辅助设备安全标准1。
根据安全标准规定,漂浮辅助设备:
- 专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并且
- 穿在使用者身上或附在使用者身上,或由使用者坐在上面,通过熟悉水而获得自信,或协助他们通过游泳学习,能够在无外力帮助的情况下自行漂浮; 并且
- 不包括以下各项:
- 浮动玩具;
- 一个独立的漂浮装置;
- 仅用于医疗用途的物品;
- 专为残疾人设计的物品;
- 用于划船或其他娱乐性水上活动的个人漂浮装置
这项安全标准以澳大利亚自愿性标准AS / NZS 1900:2014熟悉水性和游泳辅助要求作为基础2,对范围、定义进行小幅度的修改,并删除了2.1.1和2.8中的安全要求。
安全标准将自2019年12月19日开始生效。在为期2年的过渡期内,供应商可以选择继续提供符合以前安全标准(“熟悉水性和游泳辅助设备消费者安全标准——2009年消费者保护3号通知3”)或全新的安全标准的游泳和漂浮辅助设备。